根據保險的保障對象不同,我們可以將其分為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面對不同類型的保險投保,我們需要注意不同的事項。比如在財產險投保過程中,要注意投保的險種與保險責任需求是否符合,投保人要認真核對投保單中的各項內容,以免發生錯誤投保,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保險條款關系到我們后續的理賠和利益問題,所以至關重要,大家有必要提前了解清楚。例如家庭財產綜合險:“附加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和“附加家庭住戶第三者責任一切險條款”,看似非常相似,保險責任卻大不相同。
“附加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在本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其同住的家庭成員)在其居住的住所,使用、安裝或存放其所有或租借的財產時,由于過失和疏忽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在法律上應由被保險人承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的,以及因上述民事損害賠償糾紛引起合理、必要的訴訟費用和其他事先經保險人同意支付的費用,保險人在本附加險的責任限額內負責賠償。
“附加家庭住戶第三者責任一切險條款”:保險期間內,在被保險房屋內(包括被保險房屋專屬的天臺、庭院)因發生意外事故導致第三者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責任,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兩個附加險的共同點:第三者都是指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家庭雇傭人員、寄居人員以外的人;家庭成員是指與被保險人存在法律上的親屬關系并居住在一起的成員;寄居人員是指在被保險房屋內居住超過5天的人。
通過上面的例子,相信大家對于財產保險已經有了一些更深入的了解。最后提醒您在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時,一定要說明自己的保險需求,讓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介紹符合您需求的險種和保險責任,并根據您的需求選擇合適的險種,這樣家庭財產保險才能真正保障你的工作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