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現象一般經常發生在一些高危作業上面,對于工傷的發生是為每一個人都不愿意面對的,但是我們不能對其進行杜絕,我們只能通過相關的方法盡量降低工傷發生的概率,對于這些工作人員是必須擁有工傷保險。那么工傷保險規定如何?
工傷保險
一、工傷管理組織
公司成立工傷事故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安全副總經理擔任,企管處、安全處、環保處、保衛處、公司辦公室及其它各單位的一把手為成員。
醫院工傷保險管理制度。
安全處與企管處具體負責工傷事故的申報、協調處理、費用報銷、爭議處理等事宜。
二、工傷處理程序
(一)工傷申報
1、員工在廠內發生工傷,經本單位安全員核實準確后,立即上報安全處和企管處,經安全處登記確認并送往縣醫院治療。安全處負責向區工傷保險主管部門報告;事發單位安全員負責申報工傷的相關材料并報企管處備案。
2、員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本人或家屬應在第一時間告知員工所在單位,所在單位及時報告公司安全處和企管處,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現場勘查報告,本單位負責出具當月考勤表,由所在單位安全員組織申報相關材料交安全處并報企管處備案。
3、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員工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需認定工傷的,由安全處負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并組織申報工傷相關材料,報企管處。
4、由企管處負責組織好所有申報材料,報請豐南區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工傷認定。
(二)工傷認定
1、廠內工傷或因職業病申請工傷認定,需在7日內提供以下材料:工傷事故報告表,身份證復印件(A4紙復印),工傷治療定點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
2、廠內工亡申請工亡認定,需在10日內提供以下材料:工亡事故報告表,工亡員工身份證復印件(A4紙復印),醫學死亡證明書,火化證明書,申請人與工亡員工的關系證明,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A4紙復印)。
3、員工發生交通事故申請工傷認定,需在15日內提供以下材料:
工傷事故報告表,身份證復印件(A4紙復印),定點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交警現場調查證明,本人當月考勤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出具責任認定書的,需交警大隊另出證明)。
工傷保險制度是世界各國立法較為普遍.發展最為完善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工傷保險制度遵循的普遍原則有:
1.責任補償原則;又稱為無過失補償原則。
它包含兩層意義:一是無論職業傷害責任主要屬于雇主或者第三者或自已個人,受傷害者應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二是雇主不承擔直接補償責任,由工傷社會保險機構統一組織工傷補償,而一般不需要通過法律程序和法院裁決。這樣做,既可以及時、公正地保障工傷待遇,又簡化了法律程序,提高效率。使雇主解脫了工傷賠償事務,有利于集中精力搞經營。按照這一原則建立工傷保險基本消除了雇主責任制的弊端。
2.風險分擔、互助互濟原則這是社會保險制度中的基本原則,首先是通過法律,強制征收保險費,建立工傷保險金,采取互助互濟的辦法,分擔風險。其次是在待遇分配上,國家責成社會保險機構對費用實行再分配。這種基金的分配使用,包括人員之間、地區之間、行業之間的調劑,它可以更有效地解決社會問題。
3.個人不繳費的原則工傷保險由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任何費用,這是工傷保險與養老、失業、醫療保險的區別之處。由于職業傷害是工作過程中造成的,勞動力的是生產的重要要素,勞動者為單位創造財富而付出了代價,所以雇主負擔全部保險費,如同花錢修理和添置設備一樣,是完全必要和合理的。這一點在世界上已形成了共識。
4.區別因工與非因工的原則職業傷害與工作或職業有直接關系,工傷保險待遇具有補償性質,醫療康復、傷殘待遇和死亡撫恤待遇等比其他保險待遇優厚,享受條件只要符合工傷保險范圍,不受年齡和繳費合格期的限制。因病與非因工傷亡基本上與工作無直接關系,保險待遇屬補助性質,待遇水平低于工傷待遇,享受條件受到年齡和個人繳費年限的限制。因此,區別因工與非因工是建立工傷保險的出發點和前提。
綜上可知,工傷保險是較為特別的一種保險,一般情況下發生工傷需要進行就醫,這需要通過醫院相關的手續才能進行工傷保險賠付,這其中就因法律規定出現相關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