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的時候單位是有為自己繳納失業險,后來自己因工作等原因失業了,暫時沒有收入,在這時候一些人就會打算去領取自己之前繳納的失業金,那么,交了三年失業險能領多長時間的失業金?
交了三年失業險能領多長時間的失業金?看是否符合領取條件。
這部分補貼是國家給予失業人群的保障,但不是所有的失業人員都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只有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繳費滿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才能持相關資料到勞動保險機構申請辦理。如果單位未繳納該項保險,則職工無法申領。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是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的。
(一)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2年的,可以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二)累計繳費時間滿2年不滿3年的,可以領取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三)累計繳費時間滿3年不滿4年的,可以領取9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四)累計繳費時間滿4年不滿5年的,可以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五)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的,可以領取1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六)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以上的,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失業人員享受醫療補助金的標準,根據其繳費時間,分別按照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和醫療費的60%—80%予以報銷。具體報銷標準如下:
(一)累計繳費時間不滿5年的,按照醫療費的60%給予補助;但累計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本人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的60%。
(二)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按照醫療費的65%給予補助;但累計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本人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的65%。
(三)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按照醫療費的70%給予補助;但累計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本人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的70%。
(四)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按照醫療費的75%給予補助;但累計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本人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的75%。
(五)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按照醫療費的80%給予補助;但累計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本人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的80%。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程序:
(一)社保局規定辦理失業報備。這需要公司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15日內出面派員到各失業保險交納地的社保局辦理,辦理報備不直接對失業本人。如果辦理總人數超過8名,公司人事部還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預約報備。公司隨后在辦理員工離職手續時應向離職人員轉交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回復的審核意見。
(二)社保局規定繳納失業保險金超過一年以上才能辦理領取失業金。要求個人具備
1、不是個人原因失業的。
2、已辦理失業登記的。
3、有再就業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業培訓的
(三)辦理報備中用人單位需要向社保局遞交四種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
1、單位出具的解聘通知書和相關檔案材料。
2、社保局統一格式4聯式,失業證明。
3、社保局統一格式一式兩份,失業登表。
4、社保局統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四)失業登記之后。社保局審查失業登記合格后,通知失業人員前去培訓并可領取失業金(每月約400元以上),同時辦理下崗證。失業保障金是交滿一年為基點可以申領3個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礎上增領2個月,即交2年領取5個月,3年領取7個月,類推但最高只有24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就醫的,可報銷醫藥費60%到80%。
(五)個人后續的準備。失業人員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后,持社保局發給的審核文件和《職業指導培訓卡》、《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鎮)有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從下一個月起,失業人員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失業保險金。
交了三年失業險能領多長時間的失業金?并不是你繳納了失業險就一定能夠在失業的時候領取到失業金,它是有相應的領取條件希望大家能夠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