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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粵府函〔2018〕324號
                
            來源:本網時間:2018-09-30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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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汕(頭)湛(江)高速公路
清遠清新至云浮新興段良洞樞紐互通至項目
終點車輛通行費收費問題的批復
粵府函〔2018〕324號
省交通運輸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粵交費〔2018〕752號請示收悉。同意汕(頭)湛(江)高速公路清遠清新至云浮新興段(良洞樞紐互通至項目終點)交工驗收通車后開始收費,收費車型按國家統一標準進行分類,1至5類車的收費系數分別為1、1.5、2、3、3.5,收費費率為0.45元/標準車公里。貨車實行完全計重收費,基本費率為0.09元/噸·公里。
附件:1.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交通行業標準JT/T489-2003)
2.汕(頭)湛(江)高速公路清遠清新至云浮新興段與云浮至湛江段連接處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表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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