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8日,廣州市教育局發布《廣州市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政策有關問題解答》,明確廣州市學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費從2025年秋季學期開始實行,現行的學前教育收費政策(小班、中班)繼續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具體而言,廣州將免除全市公辦幼兒園學前一年(在讀大班以及混齡班5歲以上兒童)在園兒童的保育教育費;在經教育部門批準設立的民辦幼兒園就讀的適齡兒童,參照廣州市同類型公辦幼兒園免除水平,相應減免保育教育費。
免保育教育費政策覆蓋所有幼兒園大班適齡兒童,既包括公辦幼兒園,也包括民辦幼兒園;既包括城市幼兒園,也包括鄉村幼兒園;同時包含小學附設班、特殊教育學校、兒童福利機構和殘疾兒童康復機構。
廣州市教育局明確,免保育教育費標準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執行。伙食費、住宿費及經批準的服務性收費、代收費等仍按相關規定收取。
其中,經教育部門批準設立的民辦幼兒園參照所在區同類型公辦幼兒園免除水平相應減免保育教育費。民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在園兒童家庭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