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州市教育局關于2025年廣州市中小學生校服(含幼兒園園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告》發布。據了解,根據相關規定,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廣州市教育局開展了2025年廣州市中小學生校服(含幼兒園園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抽樣、檢驗技術服務由廣州纖維產品檢測研究院承擔。
依據《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中小學生校服(含幼兒園園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方案》,對廣州市生產及流通領域中小學生校服(含幼兒園園服)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監督抽查50家廣州市行政區域內中小學生校服(含幼兒園園服)產品生產者、銷售者、學校生產銷售的256款中小學生校服(含幼兒園園服)。
經檢驗,發現不合格產品7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2.73%;其中,剔除純標識不合格,發現實物質量不合格3批次,實物不合格發現率1.17%,不合格項目為纖維含量。按抽樣地點統計,生產渠道發現不合格5批次,其中實物不合格2批次;流通渠道發現不合格1批次,系實物不合格;學校渠道發現不合格1批次,系純標識不合格。
對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者以及銷售者,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依據相關規定做好后處理工作。一是責令生產者停止生產、銷售同一監督總體產品,對庫存產品進行全面清理,對已售出產品予以限期改正并主動公布相關信息;二是通知本市的同一產品銷售者停止銷售或依法處置同一監督總體產品;三是整改后擬重新上市銷售的產品,需更換包裝或者作出產品合格承諾標示;四是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承諾整改合格的產品實施定期跟蹤抽查;五是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生產者、銷售者記入質量監管信用檔案,實施信用分類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