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廣東省自然資源廳聯合省財政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林業局,印發《關于探索開展自然資源資產組合供應的通知(試行)》(下稱《通知》)。
該政策旨在推動自然資源資產由單一、分散供應轉向整體、組合配置,通過將土地、礦產、海洋、森林、濕地、水等不同類型資源進行組合打包、整體供應,滿足生態旅游、康養度假、綠色農業等復合型產業項目的用地用海需求,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顯化和實現生態資源價值,為“百千萬工程”、綠美廣東生態建設等重大戰略提供堅實支撐。
《通知》提出跨資源類型、跨地理空間、跨權能類型組合供應模式,鼓勵各地探索“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地表空間+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沙灘經營權”等多樣化搭配。這種模式突破了傳統單一資源出讓的限制,通過整合多種自然資源權利權能,形成多要素融合的“資產包”,既能提升優質經營性資產的溢價能力,也能帶動公益性、生態性資源的保護與價值反哺,實現“1+1>2”協同增值效應。
近年來,省內部分城市已自發開展不同模式下的組合供應探索,賦能城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例如,佛山市三水區通過打包供應“水域+碧道+耕地”,建設龍舟基地、河灘浴場、水上樂園、農耕研學等項目,提高了要素配置效率,實現了整體運營效益最優。汕頭市南澳縣基于優質生態產品,制定整島資源配置方案并對接市場需求,推動多個“土地+沙灘+海洋”資產組合配置項目,將沙灘等資源轉化為市場化優質資產,既豐富了旅游業態、延伸了產業鏈,又助推農文旅融合高質量發展。
“《通知》的出臺,正是對這些自發性、創新性探索的系統性總結與制度化提升。”省自然資源廳有關負責人表示,該廳將及時把基層實踐中行之有效的路徑方案總結凝練為可復制、可推廣的規范模式,為全省范圍內更廣領域、更深層次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組合供應提供清晰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