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一批文件的決定
粵府〔2026〕7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按照國家工作部署,省政府對有關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決定廢止3件省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文件。凡被廢止文件,自本決定印發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附件:廢止的廣東省人民政府文件目錄(共3件)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6日
附件
廢止的廣東省人民政府文件目錄(共3件)
1.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發展家庭服務業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2〕54號)
2.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17〕90號)
3.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訂版)的通知》(粵府〔2018〕7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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