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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關于引進 
            世界知名大學來粵合作舉辦獨立 
            設置高等學校意見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省教育廳《關于引進世界知名大學來粵合作舉辦獨立設置高等學校的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教育廳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6月9日 
            關于引進世界知名大學來粵合作舉辦 
            獨立設置高等學校的意見 
            省教育廳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廣東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擴大我省高等教育國際化合作,促進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精神,現就引進世界知名大學來粵合作舉辦獨立設置高等學校提出以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引進世界知名大學來粵合作舉辦獨立設置高等學校,是擴大我省高等教育國際化合作和提升高等學校綜合實力的重要途徑,是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高等教育資源需求和培養適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國際化復合型人才的重要舉措,對我省打造我國南方教育高地,實施科教興粵戰略和人才強省戰略,加快實現“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目標具有重要意義。經過多年努力,我省與國外(境外)高等學校合作辦學取得了長足進步。目前,全省已有22所高等學校與國外(境外)高等學校開展了合作辦學。但是,與江蘇、浙江等兄弟省份相比,與人民群眾對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的需求相比,我省對外合作辦學水平仍有待提高,合作辦學的發展空間很大。必須充分認識引進世界知名大學來粵舉辦獨立設置高等學校的重要意義,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動此項工作實現新的突破,取得更大成效。  
              二、總體原則、主要方式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原則。    1.堅持引進優質高等教育資源。堅持質量優先,大力引進世界綜合排名150名以內的國外及港澳臺地區高水平大學來粵合作舉辦獨立設置高等學校,提升我省高等教育質量水平,推進教育國際化進程。  
              2.堅持培養經濟社會發展緊缺急需人才。積極引進世界知名大學在高新技術產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等領域的優質高等教育資源,鼓勵和支持省內外高等學校與世界知名大學在我省開展合作研究,加快培養我省現代產業發展緊缺急需人才。  
              3.堅持以開放促改革、以開放促創新。積極引進境外優質高等教育資源和先進管理經驗,推動我省高等教育體制機制改革,提升高等教育創新能力,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高等教育發展新格局。  
              (二)主要方式。  
              鼓勵省內外高校積極引進世界知名大學在珠江三角洲有條件的地區合作舉辦獨立設置高等學校,探索高等教育體制改革。鼓勵已具備與世界知名大學合作基礎的高等學校,進一步深化合作層次,引導合作方合作舉辦獨立設置高等學校。鼓勵有條件的地級以上市政府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引進世界知名大學合作舉辦獨立設置高等學校,打造具有廣東特色的對外合作辦學區域。  
              (三)工作目標。  
              根據我省產業發展及學科建設需要,科學制訂引進世界知名大學合作辦學規劃,加大全省相關部門和地區間統籌協調力度。到2020年,重點引進3-5所不同類型的世界知名大學來粵合作舉辦獨立設置高等學校。  
              三、完善和落實相關支持政策 
              根據我省實際情況,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引進世界知名大學來粵合作舉辦獨立設置高等學校給予扶持,并在學校收費、教學設施設備進口、接受社會資助等方面予以支持。  
              (一)2013-2014年,省財政每年安排2億元專項資金,對引進世界知名大學來粵合作新舉辦的獨立設置高等學校給予資助。符合條件的合作院校,經評估核準,安排建設補助經費2億元。以后年度的扶持政策,視具體實施情況另行研究。  
              (二)合作舉辦的獨立設置高等學校的學費收費標準,可根據不同條件,由學校自行制定后按規定報省相關部門備案執行,或執行政府指導價。  
              (三)合作舉辦的獨立設置高等學校在進口自用的教學設施設備時,可按國家政策享受稅收優惠。  
              (四)合作舉辦的獨立設置高等學校可按規定接受社會捐贈,以彌補辦學經費不足。社會組織、機構、團體向合作舉辦的獨立設置高等學校捐資助學的,可按國家規定享受稅收優惠。  
              四、充分發揮各地的積極作用 
              充分發揮各相關地區對合作舉辦獨立設置高等學校建設發展的重要支持作用,積極協調解決學校在建設和發展過程中遇到的辦學用地、校舍建設、辦學投入、學生資助及外籍教師聘用等方面的問題,為學校建設和發展提供必要保障。  
              (一)擬引進世界知名大學合作舉辦獨立設置高等學校的地級以上市政府,應優先安排合作舉辦獨立設置高等學校的辦學用地,屬非營利性公益事業的,經縣市人民政府批準,可按國家規定以劃撥方式供地。  
              (二)對合作舉辦獨立設置高等學校,地級以上市政府要按照公益事業建設的有關政策給予支持,積極協調相關金融機構為學校校舍建設提供信貸支持。  
              (三)有條件的地區可安排專項資金,對引進世界知名大學來粵舉辦獨立設置高等學校予以支持,資助學校興建校舍、配置辦學設備、引進高水平教師等,并對合作舉辦的獨立設置高等學校招收的學籍學生實行生均定額補貼。  
              (四)為鼓勵優秀外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教師在合作舉辦獨立設置高等學校長期任教,地級以上市政府可為合作舉辦獨立設置高等學校工作時間超過3年的外籍教師提供一定的崗位津貼。  
              五、支持合作舉辦獨立設置高等學校辦學管理體制改革 
              合作舉辦的獨立設置高等學校要根據國家和省的相關工作部署,積極開展現代大學管理制度改革,為我省深化教育管理體制機制改革進行有益的試驗和探索。  
              (一)支持合作舉辦的獨立設置高等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實行自主辦學,積極開展教學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科研創新改革和學校管理體制改革等方面的探索。  
              (二)合作舉辦的獨立設置高等學校納入我省普通高考第一批次進行招生錄取,支持其探索實行“統一考試、綜合評價、自主選拔錄取相結合”的招生考試制度。  
              (三)支持合作舉辦的獨立設置高等學校將優勢學科申報省重點學科,加強國際科技合作創新平臺建設,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國家、省重大科研項目等。  
              (四)鼓勵合作舉辦的獨立設置高等學校在全球范圍內聘請高端人才和學術團隊從事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  
              (五)合作舉辦的獨立設置高等學校的境內外合作方可根據實際投入情況,從辦學結余中提取一定的合理回報。  
              六、健全保障機制 
              (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在省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建立由省教育廳牽頭、省相關部門參與的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合力,對合作舉辦獨立設置高等學校辦學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研究,統籌協調并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務,加快推進引進世界知名大學來粵合作舉辦獨立設置高等學校的相關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相關政策。根據《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及《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實施辦法》,由省教育廳牽頭制訂我省實施中外合作辦學和與港澳合作辦學的配套政策,規范合作辦學程序,研究合作舉辦獨立設置高等學校的管理新機制。  
              (三)建立與國際接軌的評估體系和評估制度。省教育廳負責會同省有關單位邀請或委托國內外知名教育評估機構,定期對合作舉辦的高等院校辦學水平進行評估,加強對合作舉辦獨立設置高等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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