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粵府辦〔2008〕68號

關于公布第五批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gòu):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文化廳提出的第五批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共計104處),現(xiàn)予公布。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認真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切實做好文物的保護、利用和管理工作。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 索引號: | 006939748/2008-00061 | 分類: |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通知 |
| 發(fā)布機構(gòu):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成文日期: | 2008-11-18 |
| 名稱: | 關于公布第五批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 ||
| 文號: | 粵府辦〔2008〕68號 | 發(fā)布日期: | 2008-11-18 |
| 主題詞: | |||

粵府辦〔2008〕68號

關于公布第五批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gòu):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文化廳提出的第五批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共計104處),現(xiàn)予公布。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認真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切實做好文物的保護、利用和管理工作。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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