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9日,《廣州市產業用地指南(2026年版)》(簡稱《指南》)審議通過。《指南》對179類制造業項目、10類服務業項目、5類營利性社會事業項目、14類基礎設施用地項目提出用地指引,為廣州市社會投資方向、推動企業技術改造、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提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提供技術性參考。
在原有的限制用地項目目錄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基礎上,《指南》增設“鼓勵用地項目目錄”,聚焦15個戰略性產業集群、6個未來產業、8個現代服務業的發展需求,圍繞產業鏈圖譜、產業空間載體需求、建議布局區域等方面提供明確用地指引,促進產業向優向新發展。
《指南》支持新質生產力培育,對部分戰略性產業和未來產業項目的容積率、投資強度、土地產出率等關鍵指標取值適當放寬。
《指南》設置了區域修正系數,引導優質產業向重點地區集聚。以廣州“三核四極”城鎮空間結構進行區域劃分,《指南》針對投資強度、土地產出率兩項指標,設置區域修正系數。一類區域為“三核”(中心城區、東部中心、南沙新區),修正系數為1.2;二類區域為“四極”(國家知識中心城、北部增長極、獅子洋增長極、從化綠色發展示范區),修正系數為1.1。
《指南》更新了四大類產業用地指標,形成精準產業項目用地指引。
更新工業用地指標。針對獨立用地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制造業的31個大類、179個中類項目,分別設置容積率、投資強度、土地產出率、產值能耗、用地規模、科技率、建筑系數、綠地率、配套占比九項指標。
更新服務業用地指標。堅持工商并舉,聚焦新時期“兩業融合”發展要求,調整服務業用地分類為10類,更新細化用地項目的引導要求,并設置相應的容積率、投資強度、土地產出率、用地規模等指標。
新增營利性社會事業用地指標。為滿足養老機構、私立學校等營利性設施日益增長的用地需求,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社會事業建設,新增5大類營利性社會事業用地類型,并制定容積率、投資強度、土地產出率和用地規模等指標。
更新基礎設施用地指標。銜接基礎設施相關標準規范,優化基礎設施分類體系,新增低空起降設施、汽車加氫站、光伏發電站等25類設施類型,并設置容積率、投資強度、用地規模、綠地率、建筑面積等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