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8日,珠海市、中山市、江門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區域協同規定(下稱《規定》)新聞發布會在江門舉行。規定是三市首部區域協同立法,開創了江門跨市立法協作的先河,于2026年1月1日施行。
珠海、中山、江門同在珠三角地區,同處珠江口西岸,是緊密相連的生態共同體。近年來,隨著三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人口持續增長,工業規模不斷擴大,固體廢物產生量也呈現逐年上升趨勢,給區域生態安全帶來嚴重威脅。為從根本上解決區域固體廢物污染擴散和防治問題,三地探索開展協同立法,制定了規定。
發布會介紹,三市人大常委會建立了常態化協作機制,通過同步立項、同步選題,同步起草、同步調研,同步發布、同步施行,確保立法工作協調推進。法規內容聚焦固體廢物跨區域治理中的難點問題,特別是在危險廢物跨市轉移、信息共享、執法協作等方面作出創新性規定,構建起行之有效的區域協同治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