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科學技術協會聯合印發《廣州市自然科學研究系列科普專業職稱評價標準(試行)》,推出全國首個副省級城市、廣東省首個科普專業職稱評價體系。這一政策落地,為科普工作者搭建起清晰的職業發展通道,以制度化評價賦能科普人才隊伍建設,助力廣州科普事業高質量發展。
本次發布的評價標準,立足廣州科普工作實際,明確適用范圍為廣州市市屬、區屬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中,從事科普理論研究、科普內容資源創作和傳播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職稱體系設置初級、中級、高級三個層級,細分研究實習員、助理研究員、副研究員、研究員四個等級,覆蓋科普工作全職業周期,讓不同階段的科普從業者都有明確的晉升目標。
標準構建了基本條件、學歷資歷、專業能力、業績成果、學術技術五位一體的評價框架,同時破除“唯論文、唯學歷、唯資歷、唯獎項”傾向,突出科普工作實踐性與社會價值。
業績與學術評價環節,標準聚焦科普工作核心場景,設置多元化評價指標。初級職稱側重基礎實踐,要求參與科普課題或活動不少于1項;中級職稱區分科普研究、內容創作傳播兩大方向,認可科普教材創作、展覽策劃、科普講座、志愿服務等多項成果,將科普講解、科技輔導、志愿時長等一線工作納入評價體系。高級職稱評價層層遞進,正高級研究員需主持國家級科普課題、策劃大型科普展覽、開展超30場科普報告等,同時認可科普作品網絡傳播量、專利軟著、標準制定等成果,明確10萬+閱讀量科普作品可等效核心期刊論文,讓科普實踐成果與學術研究成果同權等效。
針對業績突出的優秀科普人才,標準設立破格申報通道,研究員、副研究員破格申報可放寬學歷與年限要求,最高破格年限不超過2年。獲得國家級科普獎項、全國科普先進工作者稱號、在頂級期刊發表論文等,均可作為破格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