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8日,廣東省教育廳向社會公布教育領域突出問題整治投訴舉報方式,著力解決“校園餐”、招標采購、中小學招生、教輔征訂、校服采購、巧立名目亂收費、學生研學、實習等方面的突出問題。
為進一步暢通廣大師生、家長、社會公眾投訴舉報渠道,建立家校社協同監督機制,省教育廳設立投訴舉報熱線電話、郵箱和在線平臺,受理相關投訴舉報。
投訴舉報受理范圍為“校園餐”、招標采購、中小學招生、教輔征訂、中小學校服、巧立名目亂收費、學生研學、學生實習相關問題。舉報要求有具體線索材料。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提倡實名,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本單位印章。
投訴舉報電話受理時間為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