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媒體報道機動車車主購買“機動車輛安全統籌”后,因發生交通事故索賠無門,導致個人遭受較大損失且維權困難的案例。銷售“機動車輛安全統籌”的公司名稱常常以正規保險公司的名字混淆視聽,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低價誘導消費者購買“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服務,讓廣大車主難以識別風險。
為更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增強消費者對“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的認識與理解,減少糾紛隱患,特別提醒廣大車主朋友:“機動車輛安全統籌”不是保險。
一、制度講解
“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并非保險業務,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護。經營此類業務的公司不是依法設立的保險公司,未依法取得保險業務經營許可。“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經營者與車主簽訂的合同并非保險合同,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消費者須仔細查看機動車輛保險公司名稱和“保單”合同,如發現公司名稱中帶有“統籌”“互助”“聯盟”或“汽車服務”字樣,合同中寫有“機動車安全統籌服務”等內容,切勿輕易下單簽約。
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統籌”業務經營機構不具備履行保險類理賠業務的經營能力,一旦發生高額賠付,此類機構可能以注銷公司、卷款跑路等方式逃避賠償責任。
請廣大車主在購買時綜合考量,理性選擇適合自身的產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警惕部分“機動車輛安全統籌”公司套用保險概念營銷。請廣大車主注意不能以安全統籌替代正規的商業保險,避免陷入統籌服務就是保險的誤區,造成后續理賠不成、維權困難的局面。
二、溫馨提示
核實保險公司資質,購買車險前,請務必通過官方渠道或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查詢保險公司是否具備合法經營資格。
警惕低價誘惑,如果遇到遠低于市場價的車險報價,應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正規的車險產品價格通常會根據車輛類型、使用性質等因素綜合評估確定。
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在簽署任何保險合同時,應仔細閱讀并理解合同中的所有條款,特別是保險責任、免責事項、賠償限額等內容。對于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向保險公司咨詢。
正規渠道投保,建議通過保險公司官方渠道或者有資質的保險代理人進行投保,避免通過非正規途徑購買車險。
請廣大消費者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選擇正規渠道購買車險,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近期,有媒體報道機動車車主購買“機動車輛安全統籌”后,因發生交通事故索賠無門,導致個人遭受較大損失且維權困難的案例。銷售“機動車輛安全統籌”的公司名稱常常以正規保險公司的名字混淆視聽,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低價誘導消費者購買“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服務,讓廣大車主難以識別風險。
為更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增強消費者對“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的認識與理解,減少糾紛隱患,特別提醒廣大車主朋友:“機動車輛安全統籌”不是保險。
一、制度講解
“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并非保險業務,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護。經營此類業務的公司不是依法設立的保險公司,未依法取得保險業務經營許可。“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經營者與車主簽訂的合同并非保險合同,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消費者須仔細查看機動車輛保險公司名稱和“保單”合同,如發現公司名稱中帶有“統籌”“互助”“聯盟”或“汽車服務”字樣,合同中寫有“機動車安全統籌服務”等內容,切勿輕易下單簽約。
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統籌”業務經營機構不具備履行保險類理賠業務的經營能力,一旦發生高額賠付,此類機構可能以注銷公司、卷款跑路等方式逃避賠償責任。
請廣大車主在購買時綜合考量,理性選擇適合自身的產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警惕部分“機動車輛安全統籌”公司套用保險概念營銷。請廣大車主注意不能以安全統籌替代正規的商業保險,避免陷入統籌服務就是保險的誤區,造成后續理賠不成、維權困難的局面。
二、溫馨提示
核實保險公司資質,購買車險前,請務必通過官方渠道或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查詢保險公司是否具備合法經營資格。
警惕低價誘惑,如果遇到遠低于市場價的車險報價,應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正規的車險產品價格通常會根據車輛類型、使用性質等因素綜合評估確定。
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在簽署任何保險合同時,應仔細閱讀并理解合同中的所有條款,特別是保險責任、免責事項、賠償限額等內容。對于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向保險公司咨詢。
正規渠道投保,建議通過保險公司官方渠道或者有資質的保險代理人進行投保,避免通過非正規途徑購買車險。
請廣大消費者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選擇正規渠道購買車險,保障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