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可以為職工提供失業保險,失業保險可以為職工提供生活保障,失業保險的數額因城市而異,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一定的條件。只有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以下是廣州市如何辦理失業保險的簡要介紹。詳細信息見以下章節。
<P>一、廣州市失業保險待遇辦理條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
自2015年5月1日起,廣州市(含花都區、番禺區、從化區、增城區)失業保險金標準從原來的每月1240元調整為每月1516元。
二、廣州失業保險金辦理材料
1、《廣州市失業保險待遇申請表》一式兩份,須原用人單位蓋章(若屬于單位已失蹤、注銷等,或有勞動爭議可提供裁決書或判決書的,無需蓋章);
2、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有勞動爭議的可只需提供裁決書或判決書,單位失蹤、注銷等的可只需提供相關證明;
3、已辦理失業登記的《廣東省就業失業手冊》,需復印個人信息頁和本次失業登記頁;
4、本市戶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或者非本市戶籍選擇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須提供本人《居民戶口簿》;
5、本人身份證明或社保卡
三、廣州失業保險金辦理流程
1、原用人單位為失業人員辦理:在地稅辦理社會保險停保手續;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告知失業保險相關待遇權利;
2、失業人員選擇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的:本市戶籍的失業人員到戶籍所屬區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手續;外地戶籍的失業人員選擇在本市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可到我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手續。
以上是廣州市失業保險的相關知識。職工因企業破產等原因失業,此時可領取一定數額的失業補助金,減輕職工巨大的經濟壓力,也使職工在失業后更有信心找到下一份工作。